當事人就商標轉讓達成一致后,就需要簽訂一份商標轉讓合同,但這個合同并不是說在當事人簽字之后就一定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的。此時需要對該合同的效力作出審查,那么實踐中該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該如何審查呢?
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該如何審查?
審查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有無效或可撤銷情形,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
1、審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審查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
看完以上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該如何審查?的內容后,大家此時應該已經知道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該如何進行審查了吧。只要合同的內容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那么該合同就是屬于無效的。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當事人在簽訂商標轉讓合同的時候,一定要避免出現導致合同無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