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注冊來說,商標轉讓的形式進行交易是風險相對較小的一種快速獲取商標的方式,不過盡管商標轉讓的風險比較小,但是有很多事項因為市場的關系,仍舊需要注意。畢竟企業是需要將其買進之后進行使用的,關于商標整個的狀態等還是要弄清楚才好。
大家應該都有挺過無效轉讓這樣的字眼,其實市場的詭譎多變加劇了這種現象的發生,企業獨自進行轉讓總歸是有要注意一些事項的,自然無效轉讓也是可以防止的。企業可以通過咨詢相關的商標代理機構,這樣安全性會相對來說高一些。那么商標無效轉讓的情形是怎樣的呢?
第一種比較不常見,因為商標的轉讓是不受限制的,所以當企業將長期使用的商標進行轉讓,本身太具有影響力從而使消費者容易對其混淆,導致將其他有關聯性的商標一起聯系,這會造成市場的紊亂,因此為了保護商標受讓人的權利,商標局會對這類商標進行限制,不允許商標轉讓。
第二種顯然就是比較常見的類型了,轉讓的商標處于無效期。這主要還是歸結于兩種情況下,商標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商標續展申請,而且在之后的寬展期也還是沒有任何的應對措施;另外一種造成如此場面的情況就是商標在三年內沒有實質性的使用。這類型的商標受讓人最好也是不要選擇。
第三種則是,轉讓商標部分要素未得核準。轉讓商標需要經由商標局核準才具有效力,對于商標所有人擅自更改商標的要素未進行變更,這類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另外,擅自改變商標登記人的個人信息,并且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也不被允許進行商標轉讓。
最后的最后,企業還是應該按照商標法所展示的那樣進行商標信息變更的及時申請,還有就是受讓人要明確商標的狀態,防止受讓到的是一件沒有法律效力且臨近需要續展的時期。要是進行續展也應該是轉讓人將其續展完成再進行轉讓,否則受讓人將承擔續展的費用,額外增加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