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虛無的無形資產,不足也與其他商品和服務相同,可以進行買賣和轉讓,即商標買賣和商標轉讓,商標轉讓多少錢呢?兩者的意思似乎相似,但實際上有差異。商標交易可以說是商標轉讓的前提,也可以說商標轉讓是商標交易的最后一個環節。
商標交易包括購買商標、購買注冊商標和出售注冊商標。商標轉讓是法律概念,也是行政手續,商標注冊人將所持有的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名義,本質上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轉移。
根據轉讓時的情況,商標轉讓大致可以分為合同轉讓、繼承轉讓、行政命令產生的轉讓。
合同轉讓。
轉讓方根據合同、協議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合同將詳細規定轉讓的商標內容、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等內容。合同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支付一定支付一定的冊商標及其注冊商標專用權。
繼續轉讓。
顧名思義,繼承轉讓是指以繼承方式轉讓注冊商標,有兩種情況
(1)商標注冊人為自然人,死亡即生命結束后,繼承人按繼承手續繼承死者生前的所有注冊商標。
(2)商標為企業、事業單位或團體組織注冊,企業或組織合并或合并時名義的注冊商標一起轉移。
由行政命令引起的轉讓。
行政命令引起的商標轉讓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所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引起財產流動的計劃和行政。
接受轉讓和行政命令發生的商標轉讓不需要為轉讓商標支付金錢,與注冊商標的交易無關,一般來說商標轉讓是指合同轉讓,這也是公眾將商標轉讓和商標交易混為一談的原因。
盡管商標交易和商標轉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商標交易是一種買賣行為,但如果沒有商標轉讓,這種買賣就缺乏法律效力,這也是目前大部分商標轉讓網站的交易流程包括商標轉讓這一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