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 my god!買它買它!”經常刷抖音看直播的人們,一定對李佳琦的吆喝聲非常熟悉。近日,上海某公司申請將李佳琦的這一句吆喝聲注冊為聲音商標。對此,李佳琦方面回應稱,此舉系保護性注冊,目的是避免某些賣家惡意使用,從而誤導消費者。
日常生活中,公眾對琳瑯滿目的文字、圖形商標并不稀罕,但對于聲音也能注冊為商標,多數人可能沒有聽說過。如今,國內“帶貨一哥”李佳琦將極具個性化的吆喝聲注冊為聲音商標,立即引發社會與輿論巨大爭議。
實際上,聲音商標并非新鮮事物。2014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商標法》,明文規定聲音可申請注冊為商標?!渡虡朔ā返诰艞l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聲音商標顯著性的判斷標準是,消費者在一般情況下能否從聽覺的角度根據聲音標識實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區分。而對于那些不能實現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功能的通用性聲音,如普通的鳥鳴狗叫、喇叭聲、爆竹聲等,則不能獲得核準注冊。
正因為申核程序復雜,要求嚴格,聲音商標的通過率極低。截止目前,全國共有546件聲音商標申請注冊,僅15個注冊成功。2016年5月14日,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成為我國首例注冊成功的聲音商標,以及騰訊QQ的 “嘀嘀”提示音、酷狗音樂的“HELLO,酷狗”等。
毋庸置疑,我國聲音商標的出現,極大豐富了“商標家族”生態,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選擇空間。相比普通的視覺商標而言,知名網絡主播李佳琦人聲,念出“oh my god,買它買它”語速較快,奔放有力,具有極強的個人風格和辨識度,不但能給消費者帶來更強烈的心理暗示,也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價值。
雖然李佳琦聲音商標還處在審核中,并非一定能成功注冊,但可以肯定的是,聲音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知識產權越來越受到的重視,正日漸被企業與個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