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加多寶在其官網發布《加多寶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的公告》稱,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寶與廣藥集團“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加多寶在公告中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認定,一審判決采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

裁定如下:
一、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附:
加多寶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的公告
(全文)


【大金商標溫馨提示】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僅以配圖表達,無他意。若有不妥之處,請聯系我們刪除,感謝!